福州刑事辩护案例:大学生涉”帮信罪”被起诉,吴律师辩护成功获不起诉

案情简介

2025年3月,福州某高校计算机专业大三学生小林(化名,22岁)通过同乡学长介绍,认识了一名自称”做电商生意”的陈姓男子。陈姓男子以”公司走账需要”为由,提出以每张卡每月2000元的价格租用小林的银行卡,并承诺”只需要偶尔帮忙刷个脸验证,很轻松”。

由于小林家境一般,父母都是工薪阶层,每月生活费只有1500元,面对每月2000元的”租金”,他心动了。在接下来的两个月里,小林先后将自己名下的3张银行卡(含父母给的生活费卡、奖学金卡)提供给了陈姓男子使用。

更糟糕的是,小林在明知对方要求其”帮忙转账”可能涉及违规操作的情况下,仍多次协助对方通过手机银行进行转账操作,甚至按照对方指示,将部分资金转入自己另一张卡后再转出,形成了完整的”洗钱”链条。

经公安机关侦查查明:

  • 小林提供的3张银行卡在2025年3月至5月期间,共接收并转出涉案资金186.5万元
  • 涉及全国12个省市的电信诈骗案件15起,受害人最高单笔损失达28万元
  • 小林从中非法获利12000元(含”租金”和”操作费”)
  • 小林在协助转账过程中,曾询问过资金来源,对方以”电商结算”搪塞,其未进一步核实

2025年6月,小林在宿舍被警方抓获,如实供述了全部事实。同年9月,案件移送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检察机关初步认定小林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涉案金额特别巨大,建议判处有期徒刑10个月至1年2个月。

案件焦点与争议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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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丽玉律师接受委托后,通过详细阅卷、会见当事人、走访调查,梳理出本案的五大核心争议点

争议点一:主观明知的认定标准

控方观点:小林作为计算机专业大学生,对银行卡不得出租出借的法律规定应有认知;且在协助转账时对资金来源产生过怀疑却未核实,应认定具有”明知”故意。

辩方观点:小林虽对”走账”行为存在概括性认知,但并未确切知晓资金来源于诈骗犯罪。其询问过资金来源,对方以”电商结算”回应,其基于信任未深究,属于”应当知道”而非”明确知道”,主观恶性显著低于职业”卡商”。

争议点二:涉案金额的认定

控方观点:流入小林银行卡的186.5万元均应认定为犯罪金额,且涉及15起诈骗案件,属于”情节严重”。

辩方观点:根据《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非法利用信息网络、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十二条规定,支付结算金额20万元以上即构成”情节严重”。但本案中,有部分资金流水无法与具体诈骗案件对应,应剔除无法查明来源的资金,实际涉案金额应认定为120万元左右。

争议点三:主从犯地位认定

控方观点:小林提供银行卡并协助转账,在犯罪链条中起到关键作用,应认定为主犯。

辩方观点:小林在整个犯罪网络中仅处于最末端,相当于”工具人”角色。真正的主犯是上游诈骗团伙和中间人陈某。小林未参与诈骗的策划、实施,未直接接触受害人,仅提供银行卡和简单操作,依法应认定为从犯,应当从轻、减轻处罚。

争议点四:自首情节的认定

控方观点:小林系被抓获归案,不构成自首。

辩方观点:小林虽系被抓获,但在到案后第一时间如实供述了全部犯罪事实,包括公安机关尚未掌握的部分细节(如第三张银行卡的使用情况),符合《刑法》第六十七条”如实供述自己罪行”的规定,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同时,小林在侦查阶段即表示自愿认罪认罚。

争议点五:社会危害性与再犯风险

控方观点:涉案金额特别巨大,涉及受害人众多,社会危害性大。

辩方观点:小林系在校大学生,平时表现良好,无前科劣迹,此次犯罪系因法律意识淡薄和经济压力所致,并非职业犯罪。案发后,其父母已代为退缴全部违法所得12000元,并自愿预缴罚金。小林深刻悔罪,再犯风险极低。

吴丽玉律师的辩护策略

针对以上争议点,吴律师制定了四维度辩护方案

一、主观恶性降维辩护

吴律师提交了小林的在校证明、成绩单、获奖证书、辅导员评语等材料,证明其系品学兼优的学生,犯罪系因法律意识淡薄和经济压力,而非主观恶性。同时,辩护人走访了小林的家乡,收集了其家庭困难证明、邻居证言等,证明其无犯罪动机。

二、涉案金额精细化辩护

辩护人逐一核对了186.5万元的资金流水,发现其中66.5万元无法与具体诈骗案件对应,且部分资金系正常电商交易(有发货单据为证)。通过精细化辩护,成功将涉案金额从186.5万元降至120万元,降低了”情节严重”的程度。

三、从犯地位+认罪认罚双重从轻

吴律师向检察机关提交了类案检索报告,列举了福州市近年来10起类似的帮信罪案例,其中8起对提供银行卡的在校学生认定为从犯。同时,小林在侦查阶段即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自愿接受处罚,依法可以从宽处理。

四、社会效果+教育挽救并重

辩护人强调,小林系即将毕业的大学生,一旦被判刑,不仅学业中断,还将留下终身案底,影响未来发展。而通过不起诉决定,既体现了法律的威严,又实现了教育挽救的目的,符合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

案件结果

经过吴丽玉律师3个月的深入辩护,检察机关最终采纳了辩护意见:

  • 认定从犯:小林在犯罪链条中起辅助作用,依法减轻处罚
  • 认定认罪认罚:自愿签署具结书,依法从宽处理
  • 认定退赃退赔:全额退缴违法所得12000元,预缴罚金,酌情从轻处罚
  • 认定初犯偶犯:无前科劣迹,再犯风险低,适用非监禁刑不致危害社会

2025年12月,福州市鼓楼区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榕鼓检刑不诉〔2025〕XXX号)。小林免于刑事处罚,得以继续完成学业,并在2026年春季顺利毕业,目前已在福州某科技公司就职。

律师提醒

吴丽玉律师结合本案,特别提醒广大青年朋友:

  1. 🚫 切勿出租、出借、出售银行卡、电话卡!这是”帮信罪”最常见的入罪方式。很多人以为”只是帮个忙”、”赚点外快”,却不知已涉嫌犯罪,一旦入罪,人生将留下永久污点。
  2. ⚠️ 警惕”走账”、”刷流水”、”跑分”等话术!凡是要求你提供银行卡、帮忙转账、刷脸验证的,99%涉及违法犯罪。小林就是被”电商走账”的话术欺骗,最终陷入犯罪泥潭。
  3. 💰 天上不会掉馅饼!动动手指就能赚钱的”好事”,往往是陷阱。小林获利仅12000元,却险些断送前程,这个代价太沉重。
  4. 🎓 大学生是高危群体!帮信罪已成为我国第三大罪名,在校大学生因法律意识淡薄、经济压力大,极易成为犯罪团伙的目标。学校应加强法治教育,学生应提高警惕。
  5. ⏰ 一旦涉案,立即委托专业律师!刑事案件有”黄金救援期”(37天内),越早委托律师介入,越能争取好的结果。小林的父母在第一时间委托了吴律师,为成功辩护赢得了宝贵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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