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论先说: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再设政府定价上限——具体金额由律师事务所与您依法协商确定(依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闽政办〔2019〕51号,及《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但明码标价与收费公示的法定义务没有取消:本页即为本所收费标准的公示,并保证在接受委托前出具书面报价、由律所统一收取并开具合法票据。下文第二节列出的区间为我省 2016—2019 年政府定价时期的指导价标准,现已废止不再具强制效力,仅供您了解行业一般行情时对照参考。
一、收费依据与适用范围
现行有效的收费依据:
- 《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政府定价经营服务性收费的通知》(闽政办〔2019〕51号,2019年12月1日起执行)——律师服务等16项收费退出政府定价
- 《福建省司法厅关于我省律师服务收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通知》(2019年11月27日)
- 《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法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 司发通〔2021〕87号)——风险代理、明码标价、代垫费用等现行规范
- 《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指引(试行)》《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福建省律师协会2023年发布)——收费标准备案与公示要求
依据闽政办〔2019〕51号及省司法厅通知,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政府不再设定价上限,亦不存在”超出即违法”。同时,监管要求从价格管制转为事中事后监管:明码标价、收费公示、统一接受委托、签订书面合同、统一收取、开具合法票据,均为对律师事务所的持续性要求。
根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备案管理办法(试行)》,律师事务所应当将本所制定的律师服务费标准向所在设区的市律师协会备案,并在执业场所显著位置公示已备案的收费标准;也可采取网络平台等方式向公众发布。本页即为上述标准的网络公示版本。
哪些历史区间仍可作为参考?
在 2016—2019 年政府定价时期,福建省对部分案件设有政府指导价(闽价服〔2016〕101号、闽价通告〔2018〕28号)。这两份文件已随政府定价改革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废止,其指导价区间不再具有强制效力,但因长期作为行业协商定价的参照基线,实务中仍被普遍沿用。本页第二节保留这些区间,供您对照了解一般行情;您与本所约定的具体金额,以书面报价单为准。
二、本所提供的法律服务(服务内容公示)
依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标准制定指引(试行)》,收费公示应同时载明服务内容。本所及团队提供以下法律服务:
| 业务领域 | 具体服务范围 |
|---|---|
| 婚姻家事 | 离婚咨询与代理、离婚协议拟定、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夫妻共同债务、婚前财产协议、遗产继承与遗嘱 |
| 交通事故与侵权 | 责任认定、赔偿计算、保险理赔协商、伤残鉴定、误工费与停运损失、人身损害赔偿 |
| 劳动与工伤 | 劳动仲裁、工伤认定与赔偿、违法解除赔偿、社会保险争议 |
| 债权债务 | 民间借贷、合同纠纷、债务清偿、债权人撤销权 |
| 刑事辩护 | 侦查/审查起诉/审判阶段辩护、刑事自诉与被害方代理 |
| 非诉专项 | 合同审查与修改、法律意见书、公司常年法律顾问 |
三、历史政府指导价区间(2019年已废止,仅供参照)
请注意:以下为闽价通告〔2018〕28号附件规定的政府指导价区间,该文件已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随政府定价改革废止,以下数字不具有强制效力,仅供您了解行业一般行情。实际收费以本所书面报价为准。
(一)刑事诉讼案件辩护
| 阶段 | 收费区间 |
|---|---|
| 侦查阶段 | 每件 1000—10000 元 |
| 审查起诉阶段 | 每件 1000—12000 元 |
| 审判阶段 | 每件 1500—23000 元 |
担任刑事案件自诉人代理人的,每件 1500—22000 元;担任被害人代理人的,每件 1200—22000 元。案件中附带民事诉讼的部分,按照民事案件收费标准另行收费。
(二)部分民事、行政诉讼案件代理
除涉及”赡养费”的民事诉讼案件外,不涉及财产关系或财产标的额在 10 万元(含 10 万元)以内的,每件 800—6000 元;财产标的额超过 10 万元的,按下列比例另加收费:
| 标的额分段 | 加收比例(不超过) |
|---|---|
| 10 万元以上至 50 万元(含 50 万元)部分 | 4% |
| 50 万元以上至 100 万元(含 100 万元)部分 | 3% |
| 100 万元以上至 500 万元(含 500 万元)部分 | 2% |
| 500 万元以上至 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部分 | 1.2% |
| 1000 万元以上至 5000 万元(含 5000 万元)部分 | 0.7% |
| 5000 万元以上部分 | 0.5% |
上述按标的额分段收费的比例,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在规定幅度内协商确定,分段计算,累加收费。对涉及”赡养费”的民事诉讼案件,其律师服务收费按照上述标准的 50%—70% 执行。
分段累加怎么算?举个例子
上面那张表最容易看错的地方是”分段计算、累加收费”——不是把总标的额乘一个比例,而是每一档单独算、再加起来。
以非赡养费、非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民事诉讼为例,若财产标的额为 174 万元:
| 计算步骤 | 金额 |
|---|---|
| 第一步:10 万元以内部分(基准价区间 800—6000 元,此处取上限) | 6,000 元 |
| 第二步:10 万—50 万元部分 × 4% | 16,000 元 |
| 第三步:50 万—100 万元部分 × 3% | 15,000 元 |
| 第四步:100 万—174 万元部分 × 2% | 14,800 元 |
| 分段累加合计(参考) | 约 51,800 元 |
可以看到,四档相加约 5.18 万元。这仍然只是 2019 年前的政府指导价测算口径。现行为市场调节价,实际金额由本所与您协商,并在书面报价中列明每一项计算过程。
(三)公民请求国家赔偿案件代理
每件不超过 10000 元。
(四)二审、再审与重大复杂案件
- 直接代理上述案件二审或再审的,按上述标准收费;原已代理一审、继续代理二审或再审的,可酌情减收。
- 历史参考:闽价通告〔2018〕28号曾规定,代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可协商提高收费标准,最高不超过当时政府指导价最高标准的 5 倍。该文件已于 2019 年 12 月 1 日废止,该倍数不再具有强制意义。本所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的收费将在书面报价中单独说明,不执行任何倍数标准。
(五)计时收费标准
100—2400 元/小时,由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协商确定具体小时费率。按您实际投入的工时计算,不按案件难度计价;不足 1 小时按 1 小时计算。律师在本城区办理法律事务时路途中的时间按累计实际时间减半计算,异地办案乘坐车船飞机的时间及必要停留时间减半计算,但每一昼夜最多 4 小时。
四、风险代理收费
哪些案件不得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依据《关于进一步规范律师服务收费的意见》(司发通〔2021〕87号)第四条,以下案件禁止实行或者变相实行风险代理收费:
- 刑事诉讼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国家赔偿案件、群体性诉讼案件
- 婚姻、继承案件
- 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最低生活保障待遇的案件
- 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扶养费、抚恤金、救济金、工伤赔偿的案件
- 请求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
所谓”变相实行“,实务中多指以”基础代理费+风险提成”等组合方式实质上实行风险代理,或将收费延后至获得赔偿后支付等变通做法。相关规定明确禁止此类操作。
风险代理收费的最高限额
依据司发通〔2021〕87号第三条,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风险代理各个环节收取的律师服务费合计最高金额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 标的额区间 | 最高比例(不超过) |
|---|---|
| 不足人民币 100 万元的部分 | 18% |
| 100 万元以上不足 500 万元的部分 | 15% |
| 500 万元以上不足 1000 万元的部分 | 12% |
| 1000 万元以上不足 5000 万元的部分 | 9% |
| 5000 万元以上的部分 | 6% |
这里的”标的额”指您最终实现的债权或减免的债务金额,不是起诉时主张的金额。例如:若最终实际拿到 100 万元,则按”不足 100 万元的部分”计算,最高 18 万元;且分阶段收取的各笔费用合计不超过该限额。
实行风险代理收费的,应当与委托人签订专门的书面风险代理合同,以醒目方式明确告知委托人风险代理的含义、禁止适用风险代理的案件范围、风险代理最高收费金额限制等事项。
五、本所收费承诺
- 先书面报价,后行委托。接受委托前,与您签订书面律师服务收费合同或在委托代理合同中载明收费条款,明确服务内容、收费项目、收费方式、收费数额、付款和结算方式。委托合同签订后不单方变更收费项目或提高收费数额;确需变更的,事先征得委托人书面同意。
- 统一收取、合法票据。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统一收取,承办律师不得私自收费;依法向委托人出具合法票据。
- 费用边界清晰。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律师事务所代为支付并提供清单及有效凭证,由委托人另行支付;异地办案差旅费由双方另行结算。
- 法律援助与减收。依法接受指派承办法律援助案件,不向受援人收取任何费用;对经济确有困难但不符合法律援助范围的委托人,可酌情减收或免收。
六、常见问题
律师费是怎么计算的?按什么标准收?
可采取计件收费、按标的额比例收费、计时收费、风险代理收费等方式,具体方式由律师事务所与您协商确定。福建目前不设政府指导价,因此没有强制的定价公式——但我们会主动向您说明本次报价的计算思路,例如按争议标的额分档、按预估工时、或按固定费用包干。无论采用哪种方式,都会在接受委托前出具书面报价,明细列示收费项目与金额。
交通事故、离婚这类案件有政府指导价吗?
现在统一按市场调节价办理。福建省自 2019 年 12 月 1 日起已全面取消律师服务政府定价,交通事故赔偿、离婚析产、合同纠纷等各类案件一律由律师事务所与您协商确定收费金额,不再区分哪类案件有政府指导价。
换句话说:不存在”超过某个比例就违法”的红线,但也意味着没有任何强制性的下限保护——这正是我们坚持在接受委托前出具书面报价、逐项列明依据的原因,让您在签约前就看清楚每一分钱怎么来的。
律师费太高或太低了怎么办?
福建律师收费已全面实行市场调节价,不存在政府定价上限,也不存在”超出即违法”。我们会在接受委托前出具书面报价,逐项列明收费项目、金额与计费依据,您可据此横向比较后再决定。
如对收费有异议,可先与我们协商;协商不成,可提请律师协会、司法行政部门或价格主管部门调解,也可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哪些费用不是律师费,需要另行支付?
诉讼费、仲裁费、鉴定费、公证费、查档费、保全费、翻译费等不属于律师服务费,由本所在办理法律服务过程中代为支付,并向您提供费用清单及有效凭证,由您另行支付。异地办案的差旅费由双方另行结算,可在委托时约定概算或包干方式。
可以先免费咨询吗?
可以。您可通过本站电话或侧栏二维码与我联系,说明基本情况后可获得初步的维权思路和处理方向建议。在确定委托前,我们不会以任何名目收取费用。案件受理后,具体收费以书面合同约定为准。
收费有争议该怎么解决?
依据《福建省律师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律师事务所或律师存在价格违法行为的,可向价格主管部门、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举报、投诉;因律师服务收费发生争议的,应当先行协商,协商不成的可以申请调解、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价格监督投诉电话为 12358。
七、监督与投诉
我所在办公场所已按规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并张贴12358 价格监督投诉电话,实行阳光收费。
如果您对我所的收费行为有疑问或异议,欢迎通过本站电话与我本人联系说明;也可向 12358 价格监督投诉热线、我所所在地司法行政部门或律师协会反映。
本文依据福建省司法厅、福建省律师协会公开发布的现行有效文件整理,并标注了历史政府指导价区间的时效状态,用于一般性告知。具体案件的收费以律师事务所与委托人签订的书面合同为准。页面内容如有更新,以最新公布的官方文件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