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17 楼抛下物品只要达到情节严重就可能构成高空抛物罪,最高判一年;未达刑事标准的也会被单独治安处罚,同时还要全额赔偿财产损失。
2026 年 10 月初,上海闵行公安分局塘湾派出所接到居民周先生报警:停在小区内的一辆 SUV 天窗被一袋高空坠落的垃圾砸穿,预估维修费用超过 1 万元。公共视频显示,当天 10 时 29 分许,这袋垃圾高速坠落砸中车辆,而事发前恰好有一名孩童从下方经过,所幸未造成人员伤亡。
很多人会问:砸的是车、不是人,也没有伤者,为什么直接上刑事措施?答案在”情节严重”四个字里。
一、为什么没砸到人也会构成犯罪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规定,从建筑物或者其他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有前款行为,同时构成其他犯罪的,依照处罚较重的规定定罪处罚。
用白话说,高空抛物罪保护的不是”已经受伤的人”,而是”楼下不特定人的安全”。抛掷的楼层越高、物品越重、抛掷的地点人流越密集,就越容易被认定为情节严重。参考近年公开案例:2026 年 7 月北京通州一名男子从高层连续抛掷桃子,因涉嫌高空抛物罪被刑事拘留;2025 年 11 月浙江嘉兴一名男子将重约 30 斤的行李箱从 6 楼抛下,同样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本案还有一个加重印象的细节:嫌疑人江某在民警逐户排查期间,专门向 AI 咨询应对策略,并谎称自己案发前已乘电梯下楼扔垃圾。但电梯轿厢视频显示,他是在案发时段之后空手进入电梯——这个矛盾直接坐实了逃避追责的心态。
二、民、行、刑三条线,各自怎么处理
| 责任类型 | 依据 | 适用情形 | 后果 |
|---|---|---|---|
| 刑事责任 |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 | 高空抛掷物品,情节严重 | 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管制 |
| 治安处罚 |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 未达到犯罪标准的高空抛物 | 警告、罚款或拘留 |
| 民事赔偿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 | 造成他人损害 | 由侵权人赔偿损失 |
需要补充一个立法动态:2025 年 6 月 27 日修订、2026 年 1 月 1 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首次把高空抛物列为单独的治安违法行为并明确了处罚标准。也就是说,过去那种”没砸到人就没人管”的灰色地带,现在两头都被堵上了——情节重了走刑事,情节轻了走治安,民事赔偿始终独立存在。
在实务中,吴丽玉律师会把刑事、治安、民事三条线分开评估,再判断先走哪一条对当事人最有利。
三、找不到抛物的人,损失谁来承担
这是小区居民最关心的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禁止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从建筑物中抛掷物品或者从建筑物上坠落的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的,由侵权人依法承担侵权责任;经调查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除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外,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补偿;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补偿后,有权向侵权人追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侵权责任编的解释(一)》第二十五条进一步细化了物业的责任: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未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防止抛掷物品或者坠落物品造成他人损害,经公安等机关调查,在民事案件一审法庭辩论终结前仍难以确定具体侵权人的,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建筑物管理人承担与其过错相应的责任,被侵权人其余部分的损害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给予适当补偿。
用白话说,顺序是这样的:能找到具体抛物人,就由他一个人赔;找不到,物业如果没装监控、没做防护、没尽到管理义务,先按过错赔一部分,剩下的由可能加害的住户适当补偿,将来查到真凶再追偿。
这一点在坠物案件里体现得更明显。宜宾有一起案件:业主家中装修拆除飘窗,电锤作业震动导致外墙墙砖脱落,把楼下参加宴席的一名业主砸成十级伤残,右肩关节功能丧失 28.8%,索赔 25 万余元。法院认定这不是建筑物自身老化,属于高空坠物损害责任,最终酌定装修公司承担 60%、业主承担 20%、物业公司承担 10%、宴席主办人承担 10%,开发商因已交付且无证据证明质量问题不担责。
值得注意的是,物业在这起案件里虽然事前履行了告知义务,但因未采取合理限度内的安全防范措施,仍被判担 10%。这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所规定的安全保障义务在小区场景下的落地——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管理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吴丽玉律师(福州执业 9 年,专注侵权责任与人身损害赔偿领域)谈到:”高空抛物的案子,当事人往往把注意力全放在’抓到人没有’。实际上前端证据才是决定成败的地方。我处理这类案件时,会先固定监控、物业巡查记录和现场残留物,再确定是把抛物人列为唯一被告,还是同时把物业拉进来承担未尽管理义务的责任。”
四、物业该做什么,才不算”未尽义务”
- 在楼栋外立面、主要通道上方加装可覆盖坠落轨迹的监控,这是事后追溯的前提。
- 建立并保存高空坠物隐患排查台账,对老化外墙、外挂构件、空调外机定期巡检留痕。
- 装修期间对涉及外墙、飘窗拆改的施工进行书面告知与现场劝阻,并留存通知记录。
- 接到坠落物报告后第一时间隔离现场、报警并调取监控,形成处置记录。
对住户来说,吴丽玉律师建议在报警的同时就要求物业封存监控,避免视频因存储周期过期被覆盖。
对普通住户来说,索赔要算全项目。医疗费、误工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后续治疗费都在范围内,残疾赔偿金要看鉴定等级对应的系数,具体口径可对照伤残等级对应的赔偿系数;构成伤残或者后果严重的,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支持条件与区间可参考精神损害抚慰金的实务认定。
反过来,被砸的是车、是财物,同样要赔。《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规定的是人身损害的赔偿范围,财产损失则按实际维修费用或者物品价值计算。本案中车辆维修预估超过 1 万元,就属于要全额赔偿的财产损失。
常见问题解答
以下几组问题在咨询中出现频率最高:
Q:只是扔了一袋垃圾,没砸到人也会被刑拘吗?
有可能。《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二保护的是不特定人的安全,不要求已经有人受伤。楼层层级高、抛掷物有硬度或重量、下方属于人员通行区域,都可能被认定为情节严重。
Q:找不到具体是谁扔的,能告物业吗?
可以,但要看物业有没有尽到管理义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及相关司法解释,物业未采取必要安全保障措施的,要在过错范围内先担责,其余部分由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适当补偿。
Q:装修震动导致外墙砖脱落砸伤人,算不算高空抛物?
属于高空坠物而不是抛掷,但责任照样成立。宜宾的案例中,法院认定装修公司违规施工是直接原因承担 60%,业主默许施工承担 20%,物业未采取合理安全措施承担 10%。
Q:楼下被砸的人自己也有责任的情况怎么算?
会按过错分担。同一案件中,宴席主办人已发现楼上有石子坠落却未转移餐桌、未设警示,被认定有过错并承担 10%;因受害人明确不要求其赔偿,这部分由受害人自行承担。
Q:被高空坠物砸坏车,维修费能全额主张吗?
在侵权人明确的情况下可以按实际损失主张。上海闵行这起案件中,车辆天窗被砸穿、维修预估超过 1 万元,除赔偿维修费外,因抛掷行为同时涉嫌犯罪,行为人还可能面临刑事处罚。
写在最后
高空抛物这件事,对楼下的人是随机风险,对抛物的人是确定责任。住户索赔要尽快固定监控与现场证据;物业则要留好巡查与告知记录,否则很难自证已尽义务。如果你或家人正遇到类似纠纷,可联系吴丽玉律师
免责声明:本文依据公开报道、裁判文书与现行法律法规整理,案例当事人均为化名,仅供参考,不构成针对具体案件的法律意见。具体处理请结合证据情况咨询专业律师。
最后更新:2026-10-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