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家暴离婚,能赔多少钱?
很多姐妹来咨询的时候,第一句话就是:”吴律师,他打我,离婚能赔多少?”
说实话,每次听到这个问题,我心里都挺不是滋味的。钱,当然要赔。但在这之前,你受的那些伤、那些恐惧的夜晚,才是真正让人心疼的东西。
好,咱们先把情绪放一边,今天吴丽玉律师就把”家暴离婚赔偿”这件事,掰开揉碎了讲清楚。
先破一个最大的误区
很多人以为:他打了我,法院就会判他赔几十万。
现实是:没有那么高。
法律上的离婚损害赔偿,目的不是让你”发财”,而是弥补你遭受的实际损失和精神伤害。所以那些”家暴一次赔十万”的说法,基本都是网上的噱头,别信。
法律依据是什么?
《民法典》第1091条写得很清楚:实施家庭暴力导致离婚的,无过错方有权请求损害赔偿。
划重点——”无过错方”。也就是说,你是挨打的那个人,你才有资格要赔偿。如果是双方互殴,那情况就不一样了。
到底能赔哪些项目?
分两块:物质损害赔偿和精神损害赔偿。
物质损害,就是看得见、算得出的损失,比如:
- 医疗费(看病的发票全留着)
- 误工费(被打伤上不了班,工资损失要算)
- 护理费(伤重需要人照顾)
- 住院伙食补助费、营养费
- 如果造成残疾,还有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
精神损害抚慰金,就是因为你遭受家暴,精神上受到伤害,法院判对方额外赔的一笔钱。这笔钱的数额,是大家最关心的。
在福州,精神损害抚慰金一般判多少?
这个问题没有统一标准,法官会根据家暴的手段、频率、后果、施暴方的经济能力,以及当地生活水平来综合判断。
结合吴丽玉律师这些年承办的福州案例来看:
- 鼓楼区有个案子,男方多次殴打女方致轻微伤,有报警记录和伤情照片,法院最终判决精神损害抚慰金1万元,加上医疗费、误工费合计约3万元;
- 仓山区一个案子,男方家暴手段恶劣,导致女方住院一周并留下心理创伤,法院支持了2万元精神抚慰金;
- 晋安区另一个案子,家暴情节相对较轻、后果不严重,法院酌情判了5000元。
大体来说,福州的司法实践中,没有造成严重后果的,几千元比较常见;造成了轻伤以上或者长期家暴的,1到3万元是主流区间。极少数特别恶劣的,能到5万以上,但那确实是个案。
赔偿跟财产分割是两码事
这一点非常重要,99%的人不知道。
离婚的时候,你能拿到的赔偿,跟你分到的财产,是两个独立的事情,完全可以叠加。
举个例子:你们有一套房子、50万存款,属于夫妻共同财产。按照法律规定,原则上是一人一半。同时,因为他家暴,你还可以另外主张损害赔偿。赔偿的钱,不能用他该分到的那一半财产来抵。
所以不存在”反正财产对半分,赔偿就没意义了”这种说法。
怎么主张赔偿?
两种方式:
第一种,在离婚诉讼里一并提。这是最常见的做法。起诉离婚的时候,在诉状里写明损害赔偿的请求,连同家暴的证据一并提交,法院一并处理。
第二种,协议离婚后单独起诉。如果当时没提,或者协议离婚的时候不知道这个权利,之后也可以单独起诉要求赔偿——但注意要在离婚后一年内。
吴丽玉律师建议:能在起诉离婚的时候一并提就一并提,省时省力,证据也方便衔接。
最后说一句:家暴不是”家务事”,是违法行为。挨了打,不要忍,不要”为了孩子”。先报警、先验伤、留好证据,法律会给你一个说法。
(本文由吴丽玉律师原创撰写,基于《民法典》第1091条及福州地区司法实践,供普法参考,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需要就自己的具体情况做针对性梳理,可联系吴丽玉律师(158060344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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