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眼看着爸爸打妈妈的孩子,后来怎么样了?家暴环境对孩子的法律保护

亲眼看着爸爸打妈妈的孩子,后来怎么样了?

 

很多人在劝架的时候会说一句话:”两口子打架是家务事,别掺和。”还有一种更糟糕的说法:”为了孩子,忍一忍就过去了。”

 

这句话骗了多少人。

 

孩子不是傻子。三岁的孩子就会因为父母争吵而捂住耳朵,五岁的孩子会在妈妈被打的时候冲上去挡在前面,八岁的孩子会半夜偷偷把家里的刀藏起来。你以为关上门他就听不见,其实他什么都懂。

 

吴丽玉律师在鼓楼区办过一个离婚案。男方长期家暴,女方忍了七年,最后是因为儿子在学校突然对同桌挥拳头,老师叫家长,她才下定决心离。那个九岁的男孩跟心理老师说,他晚上睡觉不敢闭眼,怕醒来妈妈就不在了。孩子没被打过,但他每天活在恐惧里。这才是家暴最阴险的地方:拳头没落在他身上,伤痕全刻在心里。

 

法律上,目睹家暴的未成年人,本身就是家暴受害者。

 

《反家庭暴力法》第五条写得明白:对未成年人应当给予特殊保护。第二条定义家暴时,不光包括殴打、捆绑、残害,也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一个孩子每天看着自己最依赖的人被打,这就是持续性的精神暴力。2020年最高法和全国妇联等联合出台的意见里更直接:未成年子女目睹家庭暴力,应当被认定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

 

这是立法层面的进步。吴丽玉律师说,前几年很多法院并不一定据此认定,但这两年风向明显变了。

 

家暴记录对抚养权的影响,是致命的。

 

很多人以为家暴只影响夫妻感情,不影响孩子归谁。大错。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说抚养权要看”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而最高法的婚姻家庭编解释明确将家暴列为不利因素。一个打过伴侣的人,法院很难相信他能给孩子一个安全的成长环境。

 

吴丽玉律师去年在晋安区代理过一个案子。男方经济条件好,名下两套房,一审差点拿到抚养权。二审时吴律师把男方三次报警记录、一份告诫书、两份伤情鉴定全部提交,最后法院改判,孩子归女方。法官在判决书里写了一句话,大意是:经济优越不能替代安全稳定的家庭环境。

 

学校和社区有强制报告义务,这不是道德倡议,是法律义务。

 

《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等发现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暴,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不报就是违法。

 

福州仓山区一所小学的班主任就遇到过这种情况。一个二年级女生经常身上带淤青,家长说是摔的。班主任觉得不对劲,联系了社区妇联,最后发现是父亲酒后动手,母亲也经常挨打。吴丽玉律师后来帮这个家庭申请了人身安全保护令。那个班主任事后说了一句话让吴律师记到现在:”我以为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没想到这是在犯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孩子自己就可以申请。

 

这个知识点知道的人太少。《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因受到强制、威吓等原因无法申请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

 

孩子本人不能自己去法院,但可以有人代他申请。学校老师可以,社区工作人员可以,亲戚也可以。吴丽玉律师在台江区帮一个十二岁的男孩申请过保护令。男孩的父亲酒后打母亲,打完母亲打孩子,男孩自己跑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联系了妇联,妇联委托吴律师,三十六小时内保护令就下来了。

 

速度很快。因为人身安全保护令的法定审查时限是二十四小时,特殊情况不超过七十二小时。

 

最后说一个很多人忽略的变化。2022年福州中院发布过一份家事审判白皮书,里面有一个数据:涉及家暴的离婚案中,施暴方获得抚养权的比例已经降到个位数。这是一个信号,司法系统对家暴的容忍度正在归零。

 

如果你正在经历这些,或者你看到邻居家孩子在阳台上哭而屋里在摔东西,别觉得那是别人的家事。拿起电话,报警也好,联系妇联也好。福州反家暴热线12338。

 

孩子不需要”完整的家庭”,他需要的是一个不用害怕的家。

 


 

吴丽玉律师,福州婚姻家事律师,电话 15806034479。

 

本文案例来自公开报道/已脱敏改写,个案结果不代表同类案件必然结果,不构成具体法律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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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问题(FAQ)

孩子目睹家暴,法律上算不算家暴受害者?

算。《反家庭暴力法》第二条定义的家暴不只有殴打、捆绑、残害,也包括经常性谩骂、恐吓。2020年最高法和全国妇联等联合出台的意见明确:未成年子女目睹家庭暴力,应当被认定为家庭暴力的受害人。每天看着最依赖的人被打,就是持续性的精神暴力。

家暴会怎么影响抚养权判决?

影响很大。《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要求按”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原则判决,最高法婚姻家庭编解释明确将家暴列为不利因素。实务中,施暴方获得抚养权的比例已经降到很低,经济条件好并不能替代安全稳定的家庭环境。

发现孩子被家暴,学校社区必须报告吗?

必须。《反家庭暴力法》第十四条规定,学校、幼儿园、医疗机构、居委会、村委会等发现未成年人遭受或疑似遭受家暴,必须向公安机关报案,不报就是违法。这不是道德倡议,是法律义务。

孩子自己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吗?

可以,但一般由他人代为申请。《反家庭暴力法》第二十三条:当事人是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近亲属、公安机关、妇联、居委会、村委会、救助管理机构可以代为申请。审查时限24小时,特殊不超过72小时。福州反家暴热线12338可协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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