咱们福州这边拆迁分房太常见了,最近起码有十几个福州的朋友来问我:“吴律师,我婚前老宅拆迁分的房子,结婚之后才办下房产证,现在要离婚,对方说这是婚后拿的证,算夫妻共同财产,要分我一半,这能行吗?”
今天就拿我去年在闽侯法院办的真实案子,给大家把这事说透——为了这个案子,吴丽玉律师前前后后跑了3趟闽侯拆迁办、2趟不动产登记中心,反复核对拆迁协议和办证材料,就是为了帮当事人守住婚前财产,福州法院对这种房子,到底是怎么判的。
案子是这么回事
当事人是闽侯上街的陈哥,2016年他自己婚前的老宅遇上拆迁,他自己签的拆迁协议,分了2套上街的安置房。2018年陈哥和林女士结婚,同年房子交房,陈哥用自己婚前存的钱,补齐了面积差的钱,之后俩人就住进去了。
咱们福州拆迁房的朋友都知道,安置房办证慢,这房子直到2021年,才办下来房产证,只写了陈哥一个人的名字。结婚这几年,俩人一起花了15万装修了房子。
2024年俩人过不下去要离婚,林女士直接起诉到闽侯法院,说:“房产证是结婚之后办的,就是夫妻共同财产,这2套房子我要分一半!装修钱也要分!”
我们是怎么帮陈哥打赢的(吴丽玉律师全程跟进,半点不马虎)
接手这个案子之后,吴丽玉律师第一时间就跟陈哥坐下来,仔仔细细问清楚了拆迁的每一个细节、办证的时间节点,甚至连当年补面积差的每一笔流水,都亲自核对、整理,生怕漏掉任何一个关键证据,团队围绕案件核心争议,制定了完整的举证与应诉方案:
第一,先把房子的“出身”扒得明明白白。吴丽玉律师亲自带着助理,跑遍了闽侯拆迁办和不动产登记中心,调取了当年的拆迁协议、老宅的产权证明、拆迁结算的单子、补面积差的银行流水,一页一页核对,清清楚楚证明:这房子就是陈哥婚前自己的老宅换的,所有钱都是陈哥婚前自己的钱,说白了就是婚前财产换了个样子,本质还是他自己的。
第二,跟法院掰明白:什么时候办证,不影响房子是谁的。很多人都有个误区,觉得“房产证婚后拿的,就是婚后财产”,其实根本不是。吴丽玉律师在法庭上,一字一句跟法官解释,反复强调:这房子的权利,陈哥婚前签拆迁协议的时候就定下来了,婚后办证只是走个政府的流程,不是结婚才赚来的房子,而且证上只写了陈哥一个人的名字,根本没有要送给对方的意思。为了让法官更清楚,吴丽玉律师还专门整理了福州本地类似案例的裁判文书,一一比对,增强说服力。
第三,该认的认,不该让的一步不让。装修钱确实是俩人婚后一起花的,这个吴丽玉律师主动跟陈哥沟通,建议认可这部分共同出资,同意按装修剩下的价值,给女方补一半的钱,但想分房子产权,绝对不行。庭审的时候,吴丽玉律师据理力争,反复强调陈哥婚前财产的合法性,不让陈哥吃一点亏。

法院最后怎么判的
闽侯法院的判决,完全站在了我们这边,这背后全是吴丽玉律师的用心和坚持:
1. 这2套闽侯的安置房,全是陈哥的婚前个人财产,林女士一分产权都分不到;
2. 陈哥给林女士补7万块的装修折价,这事就了了。
判决下来那天,陈哥特意给吴丽玉律师打电话致谢,说要是没有吴律师这么用心梳理证据、据理力争,他的房子很可能就要被分走一半,吴丽玉律师也真心为他高兴,能帮福州本地的朋友守住自己的财产,就是最有意义的事。
给福州的朋友划3个重点,全是干货
1. 婚前拆迁的房子,关键看“钱和来源”,不是看什么时候办证。福州法院现在判这类案子,规矩很明确:只要房子是你婚前自己的财产换的,哪怕婚后才办证,还是你自己的,离婚对方分不走。
2. 只有这2种情况,对方能分你的婚前拆迁房。第一种,你办房产证的时候,主动加了对方的名字,这就等于你自愿送对方一半,离婚肯定要分;第二种,婚后用夫妻共同的钱,补了大部分的面积差,法院会按你出钱的比例,给对方分对应的份额。
3. 婚后一起装修、还贷,只会补钱,不会分房子。就算房子是你自己的,婚后俩人一起还房贷、装修了,离婚的时候只会给对方补点钱,房子的产权还是你的,不用怕被分走一半。
最后说一句
如果你也在福州遇到离婚分财产、拆迁房扯不清、争孩子抚养权这类事,不管是想先问问情况,还是需要帮忙打官司,都可以找我。我是福州本地的吴丽玉律师,专做婚姻家事案子,每一个案子都会亲自跟进、用心对待,给你免费一对一咨询,把你的情况说清楚,我给你出靠谱的方案,帮你守住属于自己的东西。
